臧天朔被判有期徒刑6年 聚众斗殴罪名成立

本文已影响2.52W人 

 

臧天朔被判有期徒刑6年 聚众斗殴罪名成立

今年10月14日,歌手臧天朔因涉嫌聚众斗殴罪在二中院首次出庭受审,称出于同情,愿意赔偿,但不认罪。械斗的死者家属和伤者也都到庭,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向臧天朔等人索赔共约80万元。

2002年12月31日,臧天朔与东北人孙宝和共同在河北廊坊经营“朋友”迪吧。后因经济纠纷,孙宝和在廊坊开了“热浪”迪吧,另立门户。

2003年6月20日晚9点左右,孙宝和向“朋友”迪吧索要20万元股份转让款时,与迪吧总经理吕长春在电话中大吵起来。双方约定,各自找人在廊坊市火车站广场见面。

当晚吕长春在臧天朔授意下,纠集近百人持砍刀、铁管等凶器,与孙宝和的人械斗。

械斗中,孙宝和一方的保安经理孟龙被打死,两名保安及多名广场上的无辜路人受伤。

2008年11月6日上午,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公布,2008年9月28日,因涉嫌聚众斗殴罪,歌手臧天朔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。

相关内容

热门精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