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水通报"冀州交警抱石砸人"事件:当事人涉嫌妨碍公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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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日网传“河北衡水市冀州交警暴力执法”一事,经进一步调查,情况如下:

衡水通报"冀州交警抱石砸人"事件:当事人涉嫌妨碍公务

1、3月13日上午10时,执法人员将王某涉嫌超载的车辆查获后,其为达到逃避处罚的目的,弃车逃离现场,执法人员将其找到后,王某以"索要证件"、声称“正在托人找关系”等理由拒不配合执法人员执法,在执法人员劝说近半小时无果的情况下,决定将其强制传唤至执法站。在带离过程中,王某以挣脱、挥舞的方式消极抵抗、对抗执法。王某的行为涉嫌阻碍执行职务。

2、在执法人员对王某进行强制传唤带离过程中,遭到王某的消极对抗,其先后将一名执法人员张某推到在地,并在挣脱乱舞中打到执法人员魏某要害部位,魏某因身体疼痛难忍,一时情绪激动,行为失控,做出挥拳、脚踹王某的行为,并在地上搬起木墩(并不是网传的砖头、石块)砸向地面以发泄情绪,但并未砸向王某的身体,其他执法人员也不同程度地对王某采取了制服措施。此过程存在执法人员因情绪失控导致的行为过激、执法过度的问题。

3、此事件对于王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,没有做到依法处理,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;

4、视频拍摄于3月13日,却在20天后在网上传播,似传播者有意为之,且网上所传视频存在选择性摄录或摄录条件不充分的问题,不是事件的全部过程;

5、针对此事件存在的执法不规范、执法过度的问题,衡水市交警支队将依法依规研究给予涉事人员相应处分。同时,责令冀州大队举一反三,加强队伍整顿,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,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处置问题的能力,严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。

原标题:衡水通报“冀州交警暴力执法”:有挥拳脚踹,木墩并未砸向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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