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狱男子强奸同居女友12岁女儿 霸占8年致其怀孕堕胎 案件细节被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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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狱男子强奸同居女友12岁女儿,一个越狱的罪犯不仅没有四处逃窜反而堂而皇之的处女友,还霸占其女友未成年的女儿长达8年,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才能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呢?近日,法庭曝光了一起惊人的强奸案,背后的细节令人心惊……

 

据法院的卷宗介绍,男子孙某曾因犯抢劫罪于1990年12月21日被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1993年孙某越狱潜逃。随后,孙某结识了张女士,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。2007年11月份左右,孙某与张某将11岁的小张(女,1996年出生)从老家接回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租住房内共同生活。

2008年的一天早晨,孙某在出租房内,趁张女士不在家之机,将小张强奸。之后的一段时间,孙某分别在先后租住的出租房内,趁小张单独在家之机,长期强奸、霸占小张直至2016年7月。其间,孙某因越狱潜逃被抓获后在监狱服刑一段时间,出狱后继续强奸小张。

越狱男子强奸同居女友12岁女儿 霸占8年致其怀孕堕胎 案件细节被扒

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,孙某于2014年7月致小张怀孕,同年9月做人工流产手术。2016年8月15日,孙某强奸小张的事情被揭发,他随后被刑事拘留,同年9月19日被逮捕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早前以犯强奸罪对孙某提起公诉。

法院认为,孙某明知小张在2008年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对其实施奸淫,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在小张年满十四周岁后直至2014年10月9日未成年之前,孙某是与未成年被害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、对被害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,孙某长期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,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,亦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。

越狱男子强奸同居女友12岁女儿,法院最后的判决书显示,孙某曾因犯抢劫罪于199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,1993年越狱潜逃后于2012年被抓获,于2014年6月16日刑满释放,其刑罚执行完毕以后,仍不思悔改,在2014年7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强奸罪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。法院判孙某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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