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意差老板娘出卖自己:保健酒门脸房暗藏男女齐被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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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酒门脸房白天冷清晚上却热闹,社区民警终于琢磨明白了!真相原来是这样的:因为租金比较贵,生意又不好,老板娘走上了一条歪路只能“卖”自己.....

生意差老板娘出卖自己:保健酒门脸房暗藏男女齐被捉

2017年12月初,社区民警老关在辖区开展入户检查走访工作,发现一个前几日由于无照经营被关停的门脸房又开起了新买卖,卖起了保健酒。

通过观察,民警发现了一个反常的现象:白天冷冷清清的门店,到了晚上生意却好了起来,而且光顾的都是男顾客。

通过监控进一步发现可疑情形:晚上每当有男顾客前来的时候,门店的卷帘门便会拉下来,直到顾客离开卷帘门才会拉起来。

根据经验,民警初步判断该店可能存在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。

2017年12月8日晚8时许,民警通过监控发现一名中年男子走进店铺,随后卷帘门拉了下来。

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准备开展抓捕工作。

当卷帘门正好被拉开时,民警立即将走出的一男一女控制。

经依法询问,嫌疑人张某交代,她租下这个门脸房出售保健酒,由于租金比较贵,生意又不好,张某便走上了一条歪路“出卖”自己。

她先是通过微信与曾经到店里买过酒的熟客聊天,然后打着卖酒的幌子实施卖淫行为,没想到才几天时间就被民警识破。

【小贴士:卖淫嫖娼怎么处罚?】

卖淫嫖娼(Prostitution)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、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(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)(包括阴道交、口淫、手淫、肛交等)的行为。

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,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,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、劳动教养、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。

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,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:

对卖淫嫖娼者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;

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、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“情节较轻”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

对卖淫嫖娼人员,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,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;

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、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,应当依法收容教育;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,实行劳动教养,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。

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,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,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,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。

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,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、隐私权。

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,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。对患有性病的,进行强制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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