闯黄灯撞逆行判赔51万到底责任在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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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“客车闯黄灯撞逆行电车”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,双方就“闯黄灯”是否等同于“闯红灯”展开了激烈的辩论。赵某开车闯黄灯与骑着电动自行车逆行的李某相撞,一审法院认为,闯黄灯与闯红灯性质一样属于违法,赵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,判决赵某与其保险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 51 万余元。赵某不服,提起上诉。

闯黄灯撞逆行判赔51万到底责任在谁?

型车司机赵亮认为,“闯黄灯”与“闯红灯”的性质截然不同,黄灯是警告、警示行为,红灯才属于禁止行驶,因此二者不能一样处罚。

行者李恺认为,闯黄灯造成的交通事故高达90%,抢黄灯的危害大于闯红灯。本案事故的直接发生原因是赵亮“闯黄灯”,自己属于合理避让,与事故发生没有直接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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