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男性育儿假鼓励给奶爸放假5天以上 目的倡导共同养育子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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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男性育儿假鼓励给奶爸放假5天以上 目的倡导共同养育子女

江苏男性育儿假鼓励给奶爸放假5天以上

生完孩子谁来带?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这一难题。从《江苏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〉办法(草案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,这一法规就备受社会关注。28日,该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33次会议审议,草案中对男性共同育儿假、女性孕期假等都列出专门条款规定,为全面两孩时代提供保障。

草案规定:“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享受产假期间,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。”

省妇联相关负责人说,江苏在全国率先提出“共同育儿假”,目的就是为了倡导男性参与家务劳动,共同养育子女。

与6月初征求意见时相比,这一条款有改动:从普遍性的假期变成“鼓励”执行,从不少于15天减至不少于5天。“主要还是考虑企业用工成本以及条款的实际操作性,毕竟放带薪假,企业成本肯定要增加。”相关人士表示,共同育儿假在全国都没有先例,但是一旦写入江苏地方立法,男职工就可以凭此向单位提出放假要求,这样规定比较符合实际。

目前江苏的奶爸已经享有月子里15天的带薪“护理假”,若再增加产假期间5天以上“共同育儿假”,就可以有至少20天的假期。

除了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、怀孕、生育、哺乳等情形,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,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(聘用)合同之外,草案明确,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劳动(聘用)合同期限届满的,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(聘用)合同,劳动(聘用)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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