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复婚为患癌丈夫捐肝 称因为我爱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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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肝移植医学伦理审查专家,32岁的苏丹哭了。

女子复婚为患癌丈夫捐肝 称因为我爱他

她想给刚刚复婚的丈夫——39岁的田新丙捐肝。

6月份,两人刚刚离婚。但仅仅过了两个月,田新丙便被确诊严重肝病,需要进行肝移植。

随后,苏丹自己去做了体检,又花了两个星期时间说服前夫复婚并接受她捐肝。当伦理审查委员会的专家探究原因时,苏丹哭着说:“因为我爱他。”

昨日,在总参谋部总医院(解放军309医院),苏丹捐出了590多克肝脏。它们,将为田新丙带来生的希望。

冲动离婚后确诊患病

苏丹和田新丙的病床,隔着一个小床头柜。两人伸伸胳膊,就能牵到彼此的手。

苏丹是内蒙古人,田新丙则来自河南。恋爱、结婚,两人相伴近10年,直到今年6月。“我们对公司的规划产生了分歧,大吵一架后,话顶话就离了。”

离婚后,两人暂时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,为合开的公司继续奋斗。

“离婚其实很冲动,等两个人平静下来后,应该会复婚。只是,这场疾病加快了复婚的脚步。”苏丹和田新丙说。

今年8月,田新丙被查出肝硬化中晚期,并伴有新生小肝癌,需进行肝移植。此时,他刚与苏丹离婚两个月。

从医生那里,苏丹得知,肝源紧缺,目前,解放军309医院就有10名患者在等待肝源。

可是田新丙等不起,病情时刻都在发展。

前妻几度劝说坚持捐肝

苏丹跟田新丙说要捐肝时,田新丙觉得是个玩笑。

苏丹却很认真。她拉着田新丙去医院,找医生咨询。“我希望能以最快的速度来帮助他,肝源那么紧张,时间就是生命。”

但田新丙拒绝了。

“捐肝毕竟有一定风险,发生意外的话,我自己没治好,她也伤了身体,女儿还那么小。”每当苏丹提起这个话题,他就不再说话。

苏丹知道,田新丙拒绝,是担心她冒险。但她也知道,这个险,她一定要冒。

她和田新丙聊女儿,说那么小的女儿,不能没有爸爸。她又聊起田新丙的父母,说不能让白发人送黑发人。她还聊他们在一起的生活,她仍然喜欢着那个不抽烟不喝酒、几乎爬遍北京大山的田新丙。那样的田新丙,给了她热爱生活的理由。“我已经习惯了依赖你,没有你的陪伴,我会失去对生活的信心。”

背着田新丙,苏丹自己去医院做了体检。

她拿着体检报告对田新丙说,“我符合捐献条件,只要复婚就行。”

苏丹的父母也跑去,帮助劝说这个前女婿。直到女儿被推入手术室以前,他们依然在说,田新丙就是他们的半个儿子,“我女儿做的这个决定很伟大,我们支持她。”

“就算只有两三成的希望,她也要陪我来闯一下。我真的很感动。”被劝说了两个星期后,田新丙最终接受了苏丹的提议。

两度伦理审查终通过

器官移植,需要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核。根据要求,只有配偶、直系亲属、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养父母养子女、继父母继子女等,才能成为活体肝供者。

这意味着,苏丹要为田新丙捐肝,还缺少一个合法的身份。

很快,8月份,两人办理了复婚。随后,将所有需要的资料递交到了医院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。

其实,田新丙的大姐也曾想为弟弟捐肝,但由于年龄和身体原因,最终作罢。而在苏丹看来,捐肝既然有风险,那就让一个家庭来承担,不要牵扯两个家庭。

不过,苏丹的坚持,开始时并非所有人都能理解。

在见到苏丹和田新丙之前,伦理委员会的专家们看着资料都在琢磨,“是夫家有钱,背后存在金钱交易?还是别的原因,让这个离婚了的女人坚持复婚捐肝?”

除了对动机的考虑,专家们更多地还要考虑活体捐肝手术的风险。

主持伦理委员会的全军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石炳毅介绍,活体捐肝手术,比活体捐肾手术风险更大,存在术后出血、肝功能不全、胆漏、感染等多种可能性。国内外都曾出现过严重并发症导致供者死亡的案例。所以,伦理委员会的审查会非常严格。

8月31日,第一次伦理审查,考虑到供体的风险,有专家犹豫了。

一个多月后,伦理审查进入第二轮。苏丹表现得非常急迫,她一直哭着讲述她的坚持,一句“因为我爱他”感动了在场的专家。

在综合评估多方因素后,第二次伦理审查最终全票通过。

“他们两个人的情况还是很适合做的,苏丹向我们证明了她的伟大。”石炳毅说,活体捐肝的案例,大多是父辈和子辈之间比较多,夫妻之间的非常少,苏丹的决定,令他们钦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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