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州市局实施药品生产企业审计式检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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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讯 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,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,提升监管效能,日前,台州市局提出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审计式检查,明确了三项具体要求。

台州市局实施药品生产企业审计式检查

一是明确检查重点。以中药制剂和饮片、药包材、空心胶囊企业为重点,先行开展生产经营行为审计式检查。

二是明确检查方式。统计企业一段时间内原辅材料、包装材料的购进、检验、库存、投料数量以及半成品、成品的生产、检验、库存、销售数量,核对购进与销售的财务凭证,计算物料平衡情况,以判定企业是否存在违法生产经营的嫌疑。

三是明确评估方法。每家企业抽查具有代表性或曾经发生监督抽验不合格、群体性不良反应等问题的产品,对企业人员、厂房和设施设备、采购管理、生产管理、质量检验各个方面逐环节、逐工序进行检查,以评估企业是否严格执行GMP、产品质量是否可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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