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触性皮炎的病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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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触性皮炎的病因

接触性皮炎是皮肤粘膜由于接触外界物质,如化纤衣着,化妆品、药物等等而发生的炎性反应。其临床特点为在接触部位发生边缘鲜明的损害,轻者为水肿性红斑,较重者有丘疹、水疙甚至大疤,更严重者则可有表皮松解,甚至坏死。如能及早修复皮肤接触敏感性,可以治愈,否则可能转化为湿疹样皮炎。

接触性皮炎如用传统的控制的方法治疗,如激素类,抗组胺类,消炎类药物治疗,一时见轻,但过一段病情又会加重,这样反复形成恶性循环。

病因

1.原发性刺激 该类物质无个体选择性,任何人接触后均可发生,且无潜伏期,是通过非免疫机制而直接损害皮肤。当去除刺激物后炎症反应能很快消失。如强酸强碱,任何人接触一定浓度、一定时间,于接触部位均会出现急性皮炎。另一种为长期接触的刺激弱的物质,如肥皂、洗衣粉、汽油、机油等,多为较长时间内反复接触所致。这和原发性刺激物的性质和物理状态、个体因素如皮肤多汗、皮脂多、年龄、性别、遗传背景等及环境因素有关。
2.变态反应 主要为Ⅳ型变态反应,是细胞介导的迟发型变态反应。当初次接触变应原后不立即发病,经过4~20天(平均7~8天)潜伏期,使机体先致敏,再次接触变应原后在12~48h左右即发生皮炎。[

可引起接触性皮炎的物质很多。有些物质在低浓度时有致敏性,在高浓度时有刺激性和毒性。按其性质可分为3类:

1、化学性:是引起接触性皮炎的主要原因。主要有金属及其制品、塑料、橡胶、香料等。

2、动物性:动物毒素,昆虫分泌物、毒毛等。

3、植物性:花粉、植物叶、茎、花及果实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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